业务简介
证券公司自营股票质押贷款指证券公司以其自营股票和持有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适用对象
具有综合类资格(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法人
质押物要求
1. 质押股票是借款人自营的
2. 借款人持有该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的除外
3. 贷款前六个月质押股票价格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低于200%
4. 未被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
5. 股票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未出现亏损
特点与优势
1. 为证券公司提供进入货币市场融通资金的又一渠道
2. 扩大了证券公司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3. 有利于证券公司控制资金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