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业务


        您可选择招行向个人和单位提供的“保管箱业务”,存放各种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文书契约及保密资料等贵重物品。 

1. 存取自由、方便快捷、开启安全、安心保管。 2. 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爆。
 


申请办法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以及依法成立并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国内外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国外或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在我行申请办理保管箱租用业务。租用保管箱必须签定保管箱租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渗透、有放射性等有危险和腐蚀性的物品,不得存放枪枝、弹药、雷管、毒品等违禁品以及液态物品,不得利用保管箱进行窝藏赃物等非法活动。

  1. 个人客户申请:个人租用保管箱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授权的还要持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2. 单位客户申请:单位租用保管箱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指定开箱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开箱开代表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
  3. 具体申请方式:请向所在地招商银行咨询。

服务渠道
招行网点

操作流程
租用人填写保管箱租用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真实材料。

  1. 我行经办员审核相关材料。
  2. 签定保管箱业务租约。
  3. 租用人交纳租金和保证金。
  4. 承租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