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 | JXJXZDCY100D20527 |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 Z7000721000348 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上查询产品信息。 |
招商银行销售代码 | JX040201 |
宁波银行销售代码 | JXJXZDCY100D20527 |
兴业银行销售代码 | JXJXZDCY100D20527 |
产品说明书版本 | 2023年第3版 |
产品名称 | 建信理财“嘉鑫”(最低持有100天)按日开放固收类净值型理财产品第1期 |
募集方式 | 公募 |
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 R2较低风险() 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
适合客户 | 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及激进型个人客户 |
本金和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规模 | 产品募集上限为3000亿份,下限为1000万份 |
初始销售面值 | 1元/份 |
产品募集期 | 2021年7月26日9:00至2021年7月28日17:00 客户可以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产品认购、撤单。认购申请日至产品募集结束日(含),客户可获得认购资金的活期利息,且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
产品成立日 | 2021年7月29日 |
产品期限 | 无固定期限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
开放日 | 1.产品存续期间,除产品成立日外的每个交易日均为产品开放日,开放时间段为9:00至17:00,客户可在开放日开放时间段内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2.客户在本产品开放日不得赎回持有期限低于100个自然日的产品份额。 3.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以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公告为准。 |
产品运作周期 | 每一个交易日为一个运作周期 |
产品购买 | 1.产品募集期内,客户通过产品认购进行产品购买,认购资金当日冻结,并于产品募集结束日的下一交易日进行认购资金扣划。募集期允许认购、撤单。认购资金冻结日至募集结束日(含),客户可获得认购资金的活期利息,且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2.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在产品开放日开放时间段内提出申购申请,也可于当日的开放时间段内撤销申购申请。申购资金将于申购当日冻结,并按代销机构要求进行扣划。申购申请日至资金扣划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申购资金的活期利息收益,且不计入投资本金。每个开放日的申购申请截止时间为17:00,超过17:00的申购申请则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
产品赎回 | 1.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在产品开放日开放时间段内提出赎回申请,客户也可撤销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截止时间为17:00,超过17:00的赎回申请则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2.客户若选择赎回部分份额,则未赎回的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产品运作周期;若客户不选择赎回,则客户的产品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产品运作周期。 3.赎回单位:0.01份的整数倍。 4.客户不得赎回持有期限低于100个自然日的产品份额。 |
购买确认(T+2日) | 本产品以金额购买。 1.产品募集期购买:募集期产品份额净值为1.000000元,客户可以进行认购/认购追加/认购撤单。购买份额=购买金额÷1元。 2.产品购买确认: 申购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金额按开放日(T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份额,产品管理人在申购申请后第二个交易日(T+2)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若申购不成功,申购的投资资金将于确认日后3个交易日内返还至客户签约账户或指定账户。 客户多笔申购本产品时,按照下述公式逐笔计算申购份额后加总。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开放日产品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申购份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
最低持有期限 | 1.客户持有的每份产品份额最低持有期限为100个自然日,最低持有期限内客户不得赎回产品份额。 2.客户在募集期购买产品,最低持有期限指自产品成立日(含)至赎回申请日(不含)的期间。客户在存续期购买产品,最低持有期限指自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至赎回申请日(不含)的期间。 |
赎回确认(T+2日) | 本产品以份额赎回。 赎回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金额按客户实际赎回份额和开放日产品份额净值计算。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若客户多次申购产品,则赎回时对份额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计算。赎回申请份额将于开放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确认,并完成赎回资金到账,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开放日产品份额净值 |
预约申购/赎回 | 每个开放日9:00至17:00为产品开放时间段,其余时间(包括开放日的非开放时间段及非开放日)客户均可进行预约申购/预约赎回,管理人将视同下一开放时间内的申购申请/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见“三、产品运作说明”中“(七)预约申购/赎回”) |
产品净值披露 | 1.产品份额净值为计提相关费用后的产品份额净值。产品份额净值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 2.产品存续期内,每个开放日的产品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于该日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内公布,如遇特殊情况以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为准。 |
首次购买起点金额 | 1元人民币 |
追加购买金额单位 | 以1元整数倍递增 |
最低赎回起点份额 | 0.01份 |
追加赎回份额 | 以0.01份整数倍递增 |
理财账户最低持有份额 | 0.01份 (若客户对产品持有份额不足0.01份时,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客户产品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销售区域 | 本产品在全国范围销售 |
购买渠道 | 1.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大众版或专业版等渠道; 2.宁波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 3.兴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 |
产品费用 | 本产品收取的费用为销售费、管理费、托管费和与本产品运作相关的其他费用。 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五章“产品收益与费用、税收说明”。 |
投资收益 | 本产品无分红机制,投资运作情况体现为产品净值变化。投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全部分配给客户。 |
交易日 | 本产品所称交易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正常交易日。如遇特殊情况,以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公告为准。 |
工作日 | 本产品所称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正常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以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公告为准。 |
其他 | 投资者若购买本产品后欲对约定交易账户办理销户,需确保在本产品份额全额兑付后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