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我行将调整部分服务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 调整“GJ013福费廷”服务项目,将福费廷交易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按协议定价收取,最高3%/年,最低每笔(等值)200元人民币”,其余内容不变。自2024年2月23日起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2. 调整“GJ023进出口代付”服务项目,将收费标准调整为“按协议定价收取,最高2%/年”,其余内容不变。自2024年2月23日起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3. 调整“DB005 国内保函”服务项目,将保函闪电开的收费标准调整为“年费率不高于3%,保证期间/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期费率收取,每笔收费金额不低于100元”,其余内容不变。自2024年2月23日起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4、调整“XJ011现金管理平台”服务项目,将 “对公智能定期存款服务费”的服务名称调整为“对公组合存款服务费”,其余内容不变。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调整后的服务项目详见《调整服务项目列表》。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调整服务项目列表.pd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