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防范市场风险,在合约进入延期费收付日所在月份时,即从5月31日日终清算时起,Au(T+N1)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8%,到6月15日延期费收付日日终清算时恢复至8.4%。从11月30日日终清算时起,Au(T+N2)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28%,到12月15日延期费收付日日终清算时恢复至8.4%。调整保证金如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交易日。
另, Au(T+N1)和Au(T+N2)合约延期费收付日的延期费率从1%调整为6%,收付日后延期费率恢复至1%。
请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保证金追加准备,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