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短信验证码转账”功能于2018年3月27日起正式更名为“电子银行转账”功能,此前已开通短信验证码转账功能的客户使用功能不受影响。
客户可通过柜面、可视柜台、专业版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开通和维护电子银行功能。开通功能后,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个人银行大众版、PAD银行、可视柜台等渠道办理转账汇款。转账时,我行将结合交易的环境信息、设备信息、交易信息、收款账户安全等级等多重因素采取相应身份验证手段(身份验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取款密码、短信验证码、可信设备、人脸识别及其他生物识别技术等)。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
2018年3月22日